新锦江娱乐开户:www.justoa68.com 讯 长沙湾一间粮油食品店向顾客派发塑胶购物袋时,被揭发没有按法例规定向顾客收取5毫子胶袋费,店主事后被检控,昨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5,000元,成为去年4月实施胶袋收费措施以来,首宗刑事检控被定罪个案。环保署呼吁市民,如发现有商户违规派发塑胶购物袋,可向环保署举报。涉案店主昨庭外回应指自己不了解胶袋徵费法例,「原来法例咁严谨,现在无法子喇,要跟政府去做。」
案中三度被揭发派胶袋但无收费而被刑事检控的食品店,是在长沙湾元州街开业的「祥兴零售批发」。根据《产品环保责任条例》规定,除冻饮、非密封包装等食物可获豁免外,全港店舖每派一个胶袋,必须要收取不少于5毫的胶袋费。
「祥兴零售批发」负责人庭上声称因不熟法例才违例,承诺日后不会再发生同类事情。
环保署发言人表示,今次个案是2015年4月1日全面实施塑胶购物袋收费以来,首宗以刑事诉讼提出检控的个案。
环保署执法人员2015年12月及今年2月巡查时,发现涉案食品店在出售货品时,没有按法例要求向顾客收取胶袋费,又或以提供回赠方式抵销胶袋收费,已先后两次向该店店主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。
环保署已巡查逾71000零售点
环保署人员今年7月再到该店巡查时,发现该店依然没有按法例规定向顾客收取胶袋费,因此决定按《产品环保责任条例》向有关店主提出检控,以打击屡次违规的情况。
发言人又指,自塑胶购物袋收费全面实施迄今,即至今年11月30日为止,环保署已巡查了超过71,000个零售点,其间向违规商户共发出302张定额罚款通知书。
无收费或给回赠亦属违规
现行法例规定,卖方向顾客提供塑胶购物袋便须收费,每个不少于5毫。商户只在店舖或单据上标示胶袋收费,但实际上没有收取费用或给予回赠以抵消收费,亦属违规。违例商户可被处以定额罚款2,000元,至于重複违规或严重违规个案,首度被定罪的最高罚款额为10万元。
祥兴零售批发负责人郑先生表示,自己不了解胶袋徵费法例,但承认环保署曾向其派发宣传小册子,以后自己不敢再犯,也会叮嘱职员不要再犯。「原来法例咁严谨,现在无法子喇,要跟政府去做。」文章来源:新锦江娱乐开户:www.xjj365.com